“交易重点”----合同急所百分八
发布时间:2010-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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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重点”----合同急所百分八
曾帮助过一位阿拉伯的客户起草过一份中英文的国际贸易合同,他是合同的买方。在和我商量合同起草的问题时,他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才能最好地保护买方的利益?我说这个很简单,货到并经验收后再付款即可。而对于卖方而言,当然是收到全款后再发货最安全。可实际交易中,事情往往要复杂的多。买卖双方均想做成生意,都不想承担更多的风险,如果不能相互妥协,则只有不欢而散。因此在动笔起草合同前,如果有机会参加双方的谈判并根据谈判达成的要点再起草合同会省去许多不必要的修改。但客户通常的作法是不想让律师从一开始就介入生意,而是想拿着一份起草好的合同去和对方谈判,结果发现,双方的关注点根本不一样,合同不得不做许多重大的修改。这样原来的中英文均要改过,工作量很大,客户的费用也会增加很多。如果律师没有机会参加谈判,又要起草一个基本上可被双方接受的合同,则之前让买卖双方列出交易的重点至少比在一张白纸上去画画要好的多。 在货物的品名、数量、价格、质量标准、等确定后,比较容易发生纠纷且双方也比较坚持、不愿轻易让步的主要有以下几点: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质量检验方法、交货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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