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婉纯律师
深圳16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民商事、公司法、刑事。
叶健红律师
深圳22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公司法务、房地产、并购上市、民商法律事务。
刘海涛律师
深圳16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行政诉讼、公司法、刑事辩护。
周新忠律师
深圳14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建设工程、房地产、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刑事辩护。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引起国人高度关注,一般来说劳动者觉得这部法律更多的是保护自己,因而倍感欢欣,与此相反,大多数企业却倍感压力。
在目前的法律背景和环境下,企业在用人方面需要更加规范,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消极心态是不可取的,也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企业应与时俱进,上下齐心,从理念到机构设置到工作内容都需要加以转变,其中最基本的一个要求就是企业要以人为本,从以往以低劳动成本换取产品价格优势为基本竞争手段的企业发展模式转变为以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模式。企业还必须把这种转变具体化,体现到各种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当中。简而言之,就是要依法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用人管理制度,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