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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首场专题分享
2026年5月25日,我所劳动人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了首场专题分享活动。本次分享会特邀刘康健律师、周翼律师担任主讲人,分别围绕《劳动法的边界与外延》及《雇佣法例简介 HK EMPLOYMENT LAW》两个主题进行深入讲解。

嘉宾简介
刘康健律师
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证,一直提供企业法律服务,重点从事民商事、劳动争议案件代理和劳动法律体系及其他法律体系的研究。现担任:
国晖律所劳动人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特聘讲师;
高级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测评师;
中国优秀企业文化管理师;
深圳中小企业联盟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中小企业好雇主劳动法专业评审委员;
深圳人力资源协会主要发起人;
前程无忧、智联招聘、一览英才网特聘讲师。

国晖律师·刘康健
周翼律师
自2015年起开始执业,已通过香港海外律师资格考试(OLQE),同时持有特许公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资格,具备衔接内地与香港跨境法律服务的复合型专业能力。
现担任涉外与港澳台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任职于中粮集团(香港)、中国通信服务(香港)及湖南银剑律师事务所,擅长公司治理、跨境合规、企业法务及投融资领域的法律事务;
语言能力涵盖普通话、粤语及英语,可服务于多元文化工作场景。

国晖律师·周翼
劳动法的边界与外延·刘康健律师

刘康健律师以“我的劳动法观”为切入点,分析了劳动争议产生的根源,指出传统工资管理与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在法律实务中的冲突与融合。他提出“劳动法问题并非单纯的劳动法问题”,企业真正的需求在于用工管理的系统性解决。
企业真正需要什么样的劳动法
企业并不只是希望律师帮忙打官司,而是需要系统性的“用工管理”方案。常见需求包括:社保风险如何控制、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等,刘律师强调,“劳动法问题往往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律师必须理解企业的经营逻辑。
劳动法的外延:从法律走向管理
劳动法不能孤立存在,需要与以下三个领域结合:
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考核、离职全流程合规。
企业管理:理解企业的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
公司法管理: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用工制度。
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目标也不同:小企业要“合适”、中型企业要“合法”、大型企业要“合规”。刘律师还梳理了入职、在职、离职三个环节共计数百个常见风险点,强调全过程风险管控。
雇佣法例简介 HK EMPLOYMENT LAW·周翼律师

周律师则全面梳理了香港雇佣法的成文法与判例法体系,从雇员身份认定、法定权益保障、反歧视与数据隐私,到合同终止与争议解决,为听众构建了清晰的香港雇佣法律实务框架。
香港雇佣法的两大法律来源
香港雇佣法律由成文法与普通法(判例法)共同构成:
成文法:立法会通过的条例,如《雇佣条例》《最低工资条例》《性别歧视条例》等。
判例法:法院判决形成的规则,用于解释成文法、填补空白。
雇主必须同时遵守成文法规定,并关注相关判例。
招聘和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根据香港《婚姻诉讼条例》,法院是否受理
招聘阶段,雇主必须注意:
保护求职者个人隐私(只能收集必要信息)
不得歧视(性别、残疾、家庭岗位、种族等)
核查工作权利(防止雇佣非法劳工)
关于雇佣合同:
口头合同也有效,但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必须写明工资、通知期等核心内容。
任何合同条款都不能减少或取消《雇佣条例》赋予雇员的法定权利。
劳动争议去哪里解决
当雇主与雇员之间因合同终止方式或离职后的限制性承诺发生争议时,香港法律提供了多层次、多元化的解决渠道。
香港提供了多种争议解决渠道:劳资审裁处、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平等机会委员会、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法院等。
雇主和雇员在发生争议时,鼓励员工先通过公司内部申诉程序解决问题,可以根据争议性质、金额大小、证据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渠道,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人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简介

劳动人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专注于劳动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旨在为企业提供用工合规、劳动争议解决、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支持等专业服务,推动劳动法业务的专业化与系统化。
专委会成员
专委会主任
刘康健
专委会副主任
宋红石、肖周益
专委会委员
岑璟希、尤淑娜
专委会秘书长
蒋竞韬






本场活动为劳动人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的首场专题讲座。专委会后续将继续围绕劳动人事领域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持续开展系列讲座、案例研讨与实务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