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玉才律师
深圳13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企业、个人、专项法律顾问/重大诉讼
魏李刚律师
深圳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合同纠纷、继承纠纷等
许谨瑜律师
深圳12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法律顾问,刑事
范际会律师
深圳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发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劳社厅函〔2002〕251号
【发布日期】2002-08-14
【生效日期】2002-08-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特有工种不是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251号)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你局关于41个电子行业特有工种是否可作为“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的请示(深社保报\*2002\#8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1998年以来,国家没有审批过新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电子行业特有工种,是一种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依据的技术工种,不是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不能作为企业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依据。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