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逸婷律师
深圳4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民商事、公司
温丽萍律师
深圳10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主要从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民商事纠纷解决,熟悉公司法、股权转让等业务,拥有城市更新及相关房地产案件经验及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廖观荣律师
深圳11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廖日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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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交通事故、离婚、商品房买卖。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1990)民他字第21号
【发布日期】1990-05-28
【生效日期】1990-05-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邓瑞莲诉何汉思离婚管辖问题的复函
(1990年5月28日(1990)民他字第21号)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年4月2日(1990)湘法民字第1号关于邓瑞莲诉何汉思离婚管辖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受理此案后的一年时间里,被告仍居住本地,后回湖南省宁乡县办厂居住仅四个多月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事诉讼法(试行)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在本案审理期间当事人户籍迁移或者居所地变更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不得移送。本案依法应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人民法院受理。现被告人下落不明,可按下落不明的有关规定处理。富蕴县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如需宁乡县法院协助时,应积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