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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7-02-16
【生效日期】1987-02-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对在管制期间的反革命分子犯一般刑事罪的论罪与刑罚执行问题的批复
(节录)
(1987年2月16日)
被判处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在执行管制期间又犯一般刑事罪,后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管制,如何执行,同意你院所提第一种办法,即在对新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执行完毕后,再执行前罪所没有执行完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