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婉纯律师
深圳1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民商事、公司法、刑事。
陈燕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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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建筑工程纠纷、国际贸易、国际物流、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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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企业合规、刑民交叉及刑事非诉、法律顾问、婚姻家事及分家析产
霍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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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82)法办字第1号
【发布日期】1982-01-14
【生效日期】1982-01-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走私贩运投机倒把和贪污案件由刑事审判庭审理的通知
(1982年1月14日(82)法办字第1号)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贯彻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一日中央紧急通知,及时有力地惩处经济领域中犯罪分子,今后凡属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和贪污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一律由刑事审判庭审理。并请你们将已经查明案情的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