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启太律师
深圳18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复杂疑难案件,公司(基金)、合同纠纷、房地产、刑事辩护
邵秋雯律师
深圳22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民商、执行、行政诉讼、涉外业务。
苏甜律师
深圳1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刑事诉讼
李桂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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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公司法律服务:公司改制、公司IPO、重组并购、股权激励、私募基金等。私人法律服务:债券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及继承纠纷等。
法(行)发〔198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关于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需要银行协助执行的案件应如何办理的问题,现联合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条和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应当全面了解案情。如果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正确,人民法院需要银行协助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的,应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书副本,银行应当协助执行,不得妨碍执行。
198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