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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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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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8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刑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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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刚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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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民商房地产、婚姻、工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桂高法〔1996〕144号请求及1997年1月20日补充意见均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