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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公司治理(股权纠纷、劳动纠纷)、涉外商事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等。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入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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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房地产、合同、公司法、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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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涉外民商事诉讼、仲裁、商业、房地产、涉外的公司法律以及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服务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4年12月29日
【生效日期】2004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