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首页 > 婚姻家庭部 > 国晖案例

离婚案件如何确定对方的财产数额,让对方资产无处可藏!
发布时间:2020-08-24 11:06:43
浏览量:3254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会面临许多困难,其中一项就是在分割财产时不能明确对方的资产状况,这就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处于不利地位。没有对方财产线索,如何争取夫妻共同财产呢?来看国晖婚姻律师是怎样做的……
      案件事实
       2018年1月,国晖律师接待了一位女士,这位女士面带焦虑,向律师咨询如何争取夫妻共同财产。在随后的深入交谈中,律师了解到这位女士与丈夫在2012年4月登记结婚,于2014年3月生育了一个孩子。但是从2015年开始,她的婚姻就出现了危机。她和丈夫总是因为子女养育及家庭纷争等问题爆发争吵,婚姻关系和夫妻感情变得岌岌可危。最后忍无可忍的她希望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于是她委托了国晖律师代理离婚诉讼。
      办案经过
       在和当事人多次会见交谈之后,国晖律师发现了这个案件的难点,那就是当事人对被告,也就是她的丈夫的资产情况知之甚少,这就给财产分割带来了难度。
       当事人与被告结婚后,一直是由被告负责家庭的日常开销及大额支出,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拒绝向当事人告知其工资卡账号及收入等情况。此外,当事人还告诉律师,她怀疑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获利颇丰,但是同样的被告也拒绝承认存在股票投资的事实。
       可见被告是想将夫妻共同财产予以隐瞒以达到不与当事人分割的目的,但是国晖律师却并没有被这些简单的伎俩困住手脚。国晖律师首先向当事人确认了被告的工作单位性质、单位名称、职务情况。随后,律师通过跟法官充分沟通,向法院申请了调查令,从被告单位获悉男方的工资卡账号信息、年收入情况、内部股份及其分红、年终奖金合计110万余元。紧接着,国晖律师趁热打铁,通过剥茧抽丝、顺藤摸瓜的策略,向法院申请了两个调查令,先查得被告开户证券公司信息,又查得被告的证券交易账号,共调取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内股票总资金42万余元。
就这样,被告的资产信息便一目了然,在随后的庭审中也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开始财产分割。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依法平均分割被告的内部股份及分红、年终奖金及证券账户收益。原告合计分割得76万余元,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律师总结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分红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工资、奖金、分红,以及股票投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合法分割。被告本想通过对其财产收益三缄其口的方式,以达到隐瞒资产不被分割的目的。结果在国晖律师的努力下,最终还是让他的资产无处可藏,从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法律疑难、快速解答,扫码即可与在线律师沟通。

︿

打开手机浏览器扫一扫

电话咨询热线:

400-6262-163


在线咨询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
内部平台
案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