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志敏律师

    魏志敏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后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班学习。八十年代前期进入人民法院,任审判员、庭长等。1994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深圳市律师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专家工作委员会法律专家,深圳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魏志敏律师从八十年代开始,不间断从事法律专业工作超过二十五年,在刑事、民商、国际经贸、法律顾问等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和成功的经验,能熟练正确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处置疑难法律事务。 刑事方面,参与大量大案、要案和重大影响案件的辩护,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成功的案例,形成一整套娴熟可行的辩护方式方法。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优势包括:  1、八十年代前期就参与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理,是中国最早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之一。办理刑事案件和进行刑事辩护不少于九百件,实务经验充足。2、熟悉法官的办案心理,了解法官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以及案件流程方式,擅于用律师和法官的不同视角对案件“双重审视”,提出有分量辩护观点。3、讲求辩护的实际效果,既重视辩护观点的正确,又追求庭审表现和辩护技巧, 4、具有认真严谨的办案作风和严密的逻辑思维,善于从深层次去解析案件和把握案件背景,不在案件表面飘萍,不放过案件任何矛盾和细小环节,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困难的环境中,能最大限度的得到律师的帮助和救济。 2010年9月,被社会广泛关注的、涉案金额达588余万元的吴某立等重大诈骗一案,经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个月的审理终于有了结果。魏志敏律师在本案为吴国立作无罪辩护,获得成功。9月7日,吴某立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方式,被释放重获自由。  2001年由该律师出庭辩护、有重大影响的驾车强闯国道收费站,致多名收费人员死亡的段某和故意杀人案,基多方面原因两次一审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历经磨难最终高级法院采信律师辩护意见,改故意杀人罪为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7年。  2005年黄某(香港人)涉嫌走私毒品达几万克被检察机关起诉。律师接案后,经过认真研究发现其走私的毒品系一种精神药品,而且当时法律没有对该药品的数量进行规定,故律师辩护中提出黄某走私的所谓毒品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时该精神药品不同于法律明文规定的几类毒品,不能以数量大进行类推,根据刑法谦抑原则,应当减轻处罚。法庭采纳了律师该辩护意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 近年以来,该律师接受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一审被告人或者二审上诉人辩护五十余案,审理后有近三分之一的涉案被告人(上诉人)被免处死刑,这其中绝大多数与律师精心辩护有关。 经济民事方面,办理的经济、民商、行政等案件超过2000件,成功办理大量诉讼标的巨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重要影响的诉讼案件。代理由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分别审理的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与中原××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案,中国××银行某分行与××烟草集团公司、×××烟草分公司担保案,其争议标的都在数千万元以上,均在不利和困难条件下,基于律师的服务经验以及精心策划与操作而峰回路转取得胜利。2000年以来,该律师成功为多家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为十余家大型企业产权股权界定、并购重组、重大投资和重要经营活动提供了大型法律论证的专业服务。 近年来服务的大型公司(含法律顾问)有:深圳成就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加拿大T T I(中国)公司、深圳市普胜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讯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顺盈科、启益国际(香港)、中坚集团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华宇金融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云昇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惠州顺盈科技、深圳开心天地娱乐有限公司、深圳正基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兴宝物流、深圳百视佳电子有限公司、中原量仪股份等六十余家。
  • 刘素珍律师

    刘素珍律师,法学、电子自动化双专业本科毕 业。曾从业于公司、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 现为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刘素珍律师,曾担任数十家企业、公司、个人 等的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的上市、合并、重组 等事宜。 代理多起疑难复杂的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婚 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案件的处理与 诉讼,成功地为多名被告进行了无罪辩护、代理过 多起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素 养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 敏锐洞察是女律师固有的特质,细致周到是女 律师擅持的作风。执业中,尊重案件的事实,熟练 的利用法律理论,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损 失最小化。
  • 耿 琳律师

    就读于西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 2010-11-01 ~ 2013-11-19    工作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 杨 慧律师

    杨慧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十九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法治促进委员会委员,多家政府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授课经历。从业期间,凭着扎实的法学基础、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敬业精神,成功代理了大量的婚姻家事案件,并担任高净值人士及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私人或家族财富风险管理顾问,对客户的婚姻家庭和家族企业财富进行合理筹划。
    杨慧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十九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婚姻家庭专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法治促进委员会委员,多家政府机构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授课经历。从业期间,凭着扎实的法学基础、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敬业精神,成功代理了大量的婚姻家事案件,并担任高净值人士及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私人或家族财富风险管理顾问,对客户的婚姻家庭和家族企业财富进行合理筹划。
  • 温轶群律师

    1994—1997 武汉大学 1998—2002 深圳颖臻电子科技股份公司法律顾问 2003—2004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5至今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温轶群律师以“忠实、专业、高效、尽责”为执业理念,思维敏捷、缜密、周全,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11年法律工作经历,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社会联系,良好的职业信誉。 温律师先后为十余家公司及成功人士担任法律顾问,为公司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为各种纠纷出具专业的、务实的解决方案常深受客户赞赏。先后曾经服务的公司和个人有: 香港康达国际有限公司 深圳汉邦多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成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远大纸品(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凌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计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域普风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住友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慧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南大洋塑胶有限公司 深圳市平日纸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秦泰智能窗控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企业家 谭某某 …… 同时,温轶群律师在房地产、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均有不少成功案例。 ◇代理香港某建筑公司与湖北某银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在工程未依照合同约定程序验收、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对方拒绝付款的情况下,仍为香港某建筑公司争取到远远超出其期待的仲裁工程款额。 ◇代理深圳某印刷公司与其客户支票付款纠纷(二审),由于当事人长期懈怠致使其请求因支票超过6个月诉讼时效被一审法院驳回,败诉理由简单明了,本律师接案后,巧析法理,另寻思路并成功说服二审法院改判,完全支持了深圳某印刷公司请求款项。 ◇代理王某与李某离婚案件,王某根本不清楚李某财产状况,经过本律师的努力,使得王某最后通过法院判决获得房产一套及部分现金补偿。 ◇代理吴某家属因吴某在医院就诊死亡(医疗事故)索赔纠纷,在吴某身体存在特质情形、医院推卸责任的情况下,成功争取到吴某家属满意的赔偿。 ◇接受石某家属委托, 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成功为涉嫌诈骗罪的石某申请取保候审,石某被刑拘后不到一个月即被宝安区看守所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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