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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个人破产案件的重整计划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称“《条例》”)是全国首部个人破产立法,也是目前唯一一个有关个人破产的地方性立法。
《条例》自2021年3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多位“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受益于该条例,获得经济重生。
近日,由国晖律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首个个人破产案件的重整计划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国晖律师助力债务人重获新生。
2023年6月21日 ,国晖律所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罗某破产重整案的破产管理人,该案件由我所个破管理人团队主办。本次案件的团队成员包括梁伟东律师、时秋芳律师、黄翠芳律师、王俊律师、魏李刚律师、赖小宏律师和杨雪玲律师。
/ 梁伟东律师 /
/ 时秋芳律师 /
/ 黄翠芳律师 /
/ 王俊律师 /
/ 魏李刚律师 /
/ 赖小宏律师/
/ 杨雪玲律师 /
个人破产案件管理人在个人破产案件办理中承担着债权审查、财产调查、破产财产分配执行等多项重要职责,是破产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托。自收到法院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后,管理人团队便开始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在与法院、债务人进行有效沟通后制定详细的管理人工作计划表,各成员有序开展会谈、约谈、走访、尽调、债权申报与审查复核、参与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等工作,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与法院、债务人、债权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最终该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团队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并获得深圳中院批准。
未来我所破产管理人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对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的过程进行监督,推进重整计划有序开展,帮助债务人早日摆脱债务危机。
本次,国晖律所作为管理人参与个人破产重整案件对于律所以及个破团队而言无疑是一次全新领域的挑战。而新领域、新挑战也就意味着新成绩、新机遇。国晖律师以专业、务实、严谨的态度在这一新领域交上了令人满意的答卷,未来国晖律师亦将在该领域日益精进,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深圳建设诚信公平、高效竞争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