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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学院案例下午茶分享会第6期】黄翠芳律师:高空抛物责任人及侵权责任的认定

时间: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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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法律如何认定“高空抛物”之责?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相关法律纠纷日益增多。为帮助法律同仁深入了解此类案件的办案要点,10月28日,国晖学院第6期“案例下午茶分享会”特邀黄翠芳律师,以“高空抛物责任人及侵权责任的认定”为主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实施后实践中的高空抛物案件的裁判要旨与实务难点,探讨现代城市治理中该类案件的法律应对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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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 一个“天降火种”引发的争议

分享会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作为切入点:某小区发生火灾,导致一户居民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而起因竟是一个从高空抛下的不明火源。由于无法立刻找到抛掷火种的“元凶”,受害者应当向谁索赔?案件涉及的责任主体范围如何界定?这成为本案的核心争议点。

 

核心要点 | 抽丝剥茧,厘清责任主体

 

黄翠芳律师结合《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为在场同仁系统梳理了此类案件的法律逻辑:

1.责任主体的多元性:在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依法负有补偿义务,但享有向实际责任人追偿的权利;

2.物业公司的责任边界:作为建筑物管理人,物业公司是否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成为其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

3.证据与鉴定的重要性:火灾损失的鉴定意见常成为争议焦点,律师须具备对鉴定结论的审查与质证能力。

 

黄律师指出,在实务中,责任可能在“责任人”、“可能加害的住户”和“物业公司”之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而非简单的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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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 证据与抗辩的关键

 

针对不同主体的应对策略,黄律师分享了宝贵的类案建议:

1.对于受害方:第一要务是保护现场,并通过权威鉴定机构固定损失范围。

2.对于被起诉的住户:重点在于提供自己“不在场”或“不可能抛物”的有力证据。

3.对于物业公司:关键在于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且采取的措施有效。

 

难点交流| 高空抛物的鉴定与责任边界

 

在分享过程中,与会律师们就火灾损失鉴定的争议处理、物业公司义务的“必要性”边界等实务难点展开了热烈讨论。不同业务领域的律师从各自视角出发,交流办案心得,实现了知识的有效共享和思维的积极碰撞。

 
 

本次活动不仅是对一宗高空抛物案件的复盘,更有效提升了律师办理此类新型侵权案件的业务能力。通过对责任主体认定标准、证据规则运用等关键问题的深入探讨,增强了律师团队在处理复杂侵权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只有准确把握不同主体的责任边界,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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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律师·黄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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