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丽萍律师
深圳11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主要从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民商事纠纷解决,熟悉公司法、股权转让等业务,拥有城市更新及相关房地产案件经验及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胡战飞律师
深圳19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民商法、公司法。
周新忠律师
深圳16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建设工程、房地产、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刑事辩护。
梁伟东律师
深圳21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跨境投融资并购重组、房地产、数据合规、家族传承与遗产管理、重大民商事诉讼 13808800303
【发布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第103号
【发布日期】2003年12月24日
【生效日期】2004年1月1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由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2003年12月24日深圳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鉴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已经颁布并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同时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本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