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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履行判决书内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23-10-26 15: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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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曾某某,男,住重庆市巫山县。
      被执行人:深圳X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
      申请执行人称: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XX民终27XXX号民事判决书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XXXX民初19XXX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令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100000元及相关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150元、保全费1020元,合计217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已办理诉讼费退费手续。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被执行人深圳X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曾某某支付投资款10万元以及利息(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25%的标准,自2022年2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2022年12月15日的利息为1862.5元);
      2、被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
      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一至三项暂共计101862.5元,上述项目计算至被执行人实际清偿之日止。
     【争议焦点
      被执行人可否被强制执行?
     【处理结果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法院依法作出如下裁定: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XX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措施;
      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XX民终27XXX号民事判决书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XXXX民初19XXX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案例评析
      本案系合同纠纷。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由于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XX民终27XXX号民事判决书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XXXX民初19XXX号民事判决中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上海浦东XX银行深圳分行账户100000元、前海XX银行账户7013.82元,以上共107013.82元,扣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2170元、执行费1482.96元,剩余103360.86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由于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8调整)》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2021)YHMS2948号档案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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