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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写错名字、被告玩失踪,国晖律师助追欠款5.24万+利息
发布时间:2026-05-24 14: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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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曾某从事旧木材生意。2018年,杨某某因经营需要多次向曾某采购木材。双方口头约定价格后,曾某陆续将木材运输至指定地点完成交付。然而,杨某某收货后长期拖欠货款。

       2018年6月29日,双方就未付货款进行结算,确认未还金额为152400元。杨某某向曾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内容为:“今天到旧木材市场曾俊处木材款总计壹拾伍万贰仟肆佰元正(152400元),此据。经手人:杨广文。”注意,欠条上签的名字是“杨广文”而非被告的真实姓名“杨光文”,而且写的是“经手人”而非“欠款人”。

       此后,杨某某陆续偿还了80000元。2021年12月18日,又通过微信转账偿还了20000元。此后便再无任何还款,尚欠52400元。曾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催讨,杨某某先是各种理由搪塞,后来干脆不接电话、置之不理。眼看欠款已拖了六七年,曾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曾某委托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本案。国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详细梳理了案件材料,发现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欠条上签的名字“杨广文”与被告身份证上的“杨光文”有一字之差;二是欠条写的是“经手人”而非“欠款人”,被告可能以此抗辩否认欠款关系。

       律师指导当事人补充收集了以下证据:2018年结算前后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双方对欠款事实的认可)、2021年12月18日被告微信转账20000元的记录(附言虽未注明,但结合聊天记录可认定为还款)、以及历次催讨记录(证明原告一直在主张权利)。律师分析认为,虽然欠条存在笔误和表述瑕疵,但结合双方长期的交易习惯、被告后续多次还款的行为、以及微信聊天中被告从未否认欠款的事实,足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和欠款事实。

       由于被告长期不接电话、拒绝沟通,律师判断被告可能有意逃避债务。为此,律师申请法院进行公告送达。法院经合法公告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仍未到庭参加诉讼。律师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中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并请求法院缺席判决。

      【争议焦点
       欠条上签的名字与被告身份证名字不一致且写“经手人”而非“欠款人”,能否认定被告为实际欠款人?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原告能否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处理结果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国晖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2026)皖0123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

       一、被告杨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曾某货款52400元及利息(自2018年6月30日起,以524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LPR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1426元、公告费260元,均由被告杨某某负担。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欠条有瑕疵、被告下落不明”的买卖合同纠纷。

       欠条上签名“ABC文”与真实姓名“ADC”仅一字之差,且写的是“经手人”而非“欠款人”。律师通过收集被告后续多次还款的记录(包括微信转账)、双方聊天记录中被告从未否认欠款的事实,以及原告诚信诉讼的陈述,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使得法院能够排除合理怀疑,认定被告即为实际欠款人。这一经验提醒大家:欠条虽重要,但交易过程中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账记录等辅助证据同样关键。

       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情况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出卖人可以主张逾期付款损失,参照LPR计算。律师以结算次日(2018年6月30日)为起算点,按LPR标准主张利息,得到法院全额支持。这意味着,即使合同没写利息,长期拖欠货款的卖方仍可以获得资金占用损失赔偿。

       ↓ 实用法律知识:

       买卖交易中务必保留送货单、欠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全部书面材料。欠条应写清楚“欠款人”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欠款金额(大小写)、欠款事由、出具日期。如果对方名字写错,可以通过其他证据(如对方认可的聊天记录、还款记录)来补正。遇到对方失联,不要犹豫,立即委托律师申请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2026)合晖民字第0201号案档案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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