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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护航,和平分手!国晖律师协助签订离婚协议
发布时间:2026-01-17 14: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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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 离婚纠纷  
      【案情简介】 

       男方XXX与女方XXX于2021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22年生育一子。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后因性格差异逐渐产生矛盾,夫妻感情日趋淡薄,最终均认为已无和好可能,遂有离婚的共识。  

       因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彩礼返还及债务承担等问题上存在诸多细节分歧,且担心自行签订的协议存在法律漏洞,后续引发纠纷,男方XXX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兼顾孩子的成长利益,委托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专项代理人,协助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核心诉求为:明确儿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细节,厘清婚前与婚后财产边界,合理划分债务责任,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可执行。  

       国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男方深入沟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男方婚前名下有一套由其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及婚后父母全款赠予的产权车位,女方无婚前固定资产;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曾向女方支付彩礼15万元,女方曾向其父亲借款9.6万元用于结婚开销;双方均希望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男方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核心权益边界,同时主动与女方及女方代理人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女方诉求,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在协商过程中,律师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抚养费支付期限”“彩礼返还方式”“债务分担细节”及“孩子户口迁移”等问题,逐一提供法律意见:一方面尊重男方希望获得抚养权的诉求,另一方面兼顾女方的探望权及经济承受能力;明确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的法律原则,同时合理约定彩礼返还的金额与支付节奏;清晰划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避免后续征信风险。最终,在律师的专业协调下,双方就所有争议点达成一致,形成完整的离婚协议草案。  

      【争议焦点】 

       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细节(抚养费支付期限、大额开支分担)的约定;婚前财产与婚后赠予财产的界定;彩礼返还的金额与支付方式;共同债务的分担及追偿机制;孩子户口迁移的配合义务。  

      【处理结果】  

       经国晖律师的专业协助与多方沟通,男方与女方于2025年11月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儿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孩子学业结束,延迟支付需承担20%的延迟补偿,大额开支双方各承担50%;女方享有合法探望权,需配合办理孩子户口迁移;男方婚前房产及婚后父母赠予的车位归男方所有;男方返还女方彩礼15万元,女方所借9.6万元共同债务由双方各承担50%,并明确了款项支付节奏与清偿证明要求;双方各自名下个人债务由各自承担,明确隐瞒财产的赔偿责任。协议签订后,双方顺利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案件圆满解决,无任何后续争议。  

      【案例评析】 

       本案中,律师协助签订离婚协议的核心价值在于:一是精准规避法律风险,协议条款全面覆盖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户口迁移等核心问题,明确“婚前财产归个人”“赠予财产的归属”“债务追偿机制”等关键内容,避免因条款模糊或违法导致协议无效;二是平衡双方利益,律师既维护男方的抚养权及财产权益,也尊重女方的合法诉求,通过合理约定彩礼返还节奏、抚养费标准等,化解对立情绪,实现“和平分手”;三是保障协议可执行性,细化抚养费支付方式、延迟补偿、户口迁移配合义务等实操条款,明确违约后果,为后续履行提供法律依据,减少潜在纠纷。  

       离婚协议的核心不仅是“达成一致”,更在于“合法有效、可执行”。自行签订协议易因缺乏法律知识导致条款无效、权益受损,而律师的专业介入能从法律视角梳理权益边界,预判潜在风险,推动双方理性协商,既保障个人权益,也最大程度减少对子女的伤害,是离婚纠纷中高效、稳妥的解决方案。  

      【相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2025)惠晖民字第0623号档案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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