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首页 > 婚姻家庭部 > 国晖案例

相识两天闪婚遭起诉退彩礼,国晖律师力保当事人财产
发布时间:2026-04-07 16:54:20
浏览量:13

      【案    由】离婚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晏某(男)与被告范某(女)经介绍相识,仅两天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常因琐事产生矛盾。后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请求被告返还彩礼 220000 元、价值 70000 元的三金,同时赔偿中介费 40000 元。

       原告主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且被告长期拒绝共同生活,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应当全额返还彩礼、三金并承担中介费。被告范某面对高额返还诉求,内心焦虑且无助,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广东国晖(揭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本案一审诉讼。

       国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仔细核对双方聊天记录、婚姻协议、资金往来等关键证据,深入分析案情细节。律师明确诉讼思路:一是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可能,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二是案涉款项性质并非单纯彩礼,且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不符合全额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三是中介费系原告自行支出,与被告无关,不应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国晖律师围绕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充分阐述代理意见:双方系自愿登记结婚,合法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因考驾照、探亲等事由往返两地,并非无故拒绝共同生活;被告已明确表示愿意回归家庭、修复感情,夫妻关系仍有挽回余地;原告主张的彩礼金额与实际不符,三金价值亦无充分证据佐证,且双方已共同生活,不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力反驳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被告是否应返还彩礼、三金及赔偿中介费。

      【处理结果
       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国晖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予原告晏某与被告范某离婚,驳回原告要求返还彩礼、三金及赔偿中介费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范某无需返还任何财物,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成功保住个人财产。

      【案例评析
       本案中,国晖律师凭借深厚的婚姻家事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庭审经验,精准抓住案件核心焦点,从感情状况、款项性质、法律规定三个层面全面抗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律师通过细致梳理证据、清晰阐述法律观点,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未破裂,避免当事人承担高额返还责任。此案提示,闪婚虽缺乏感情基础,但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非法定情形无需返还彩礼,遇离婚彩礼纠纷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2026)揭晖民字第 0020 号档案编写

法律疑难、快速解答,扫码即可与在线律师沟通。

︿

打开手机浏览器扫一扫

电话咨询热线:

400-6262-163


在线咨询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
内部平台
案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