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hui Case
【案 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案情简介】
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员工雷某某之间发生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雷某某,男性,原为XX公司的一名员工。2023年7月20日,雷某某在工作期间不幸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工伤。然而,在工伤治疗及康复期间,公司与雷某某之间就工伤赔偿、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经济补偿等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
雷某某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其工伤期间的各项待遇及费用,包括:支付2023年7月20日至2024年1月9日停工留薪期工 资福利待遇77803元;2.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3570元;3. 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9840元4.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7460元;5. 支付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30日住院 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000元;6. 支付2023年7月20日 至2024年1月9日住院期间及康复期间的护理费52200元;7. 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3730元;8. 支付2023年5 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51030 元,上述共计556633元。
然而,公司方面却认为雷某某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双方因此陷入了长时间的协商僵局。
在多次协商未果后,雷某某提出劳动仲裁。而公司方面,则委托了国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负责应对此次劳动仲裁。
国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对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雷某某的工伤认定情况、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律师发现,公司在雷某某工伤期间的待遇支付上确实存在不足,但同时也认为雷某某提出的很多赔偿要求过高,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国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制定了详细的仲裁策略。律师一方面积极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实际支付能力和意愿;另一方面,律师也认真准备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雷某某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清单、工资发放记录等,为仲裁庭审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雷某某工伤期间的各项待遇及费用的支付标准和金额上。雷某某要求公司支付高额的工伤赔偿及经济补偿,而公司则认为雷某某的赔偿要求过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结果】
在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审过程中,国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针对雷某某提出的各项赔偿要求进行了逐一质证和辩论。律师指出,虽然公司在雷某某工伤期间的待遇支付上确实存在不足,但雷某某提出的部分赔偿要求过高,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持。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雷某某于某一日期解除劳动关系,并同意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雷某某调解款合计人民币110000元。同时,雷某某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本案劳动争议就此了结。
这一调解结果,不仅成功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高额赔偿风险,同时也使得雷某某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为其后续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与雷某某最初提出的仲裁请求相比,公司最终承担的赔偿金额减少了44万余元,这无疑是一次成功的代理服务。
【案例评析】
本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示了国晖律师事务所在劳动争议仲裁领域的专业实力和严谨态度。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了解了案情,制定了详细的仲裁策略,并通过深入调查和细致准备,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调解结果。
在仲裁庭审过程中,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针对对方的赔偿要求进行了有力的质证和辩论。同时,律师也注重与仲裁员和对方的沟通协调,积极寻求调解解决的可能性。最终,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成功避免了可能的仲裁裁决和后续的法律纠纷。
【相关规定】
本案的办理过程中,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在本案中,国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正是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辩护和调解服务。
【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2024)粤晖民字第1415号档案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