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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成年不久就强奸未成年,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3-02-15 1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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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强奸罪。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某某,男,2003年生,户籍地:四川省。因嫌疑犯强奸罪,于2022年2月17日到案,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8日被逮捕,同年5月16日被取保候审,于2022年5月27日再次被执行逮捕。现羁押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2月16日,被害人桔克某某(女,2004年生)经同学介绍从广东东莞来到深圳市宝安区求职,于当日入住宝安区xx旅馆 xx房。次日凌晨4时许,住在该旅馆 xx房间的被告人马某某趁被害人桔克某某下楼借充电器没关房门的机会进入该房内,待被害人桔克某某回房间后,被告人马某某把房门关上,强行抱住桔克某某并将其推倒在床上亲吻,随后不顾被害人桔克某某的反抗将其衣服脱掉,强行与被害人桔克某某发生性关系后离开房间。被害人桔克某某穿上衣服去找被告人马某某未找到,遂报警。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在宝安区xx馆 xx房将被告人马某某抓获归案。经检查,被害人处女膜6点处轻微裂伤,无活动性出血,用小棉枝取阴道内分泌物稍呈血性。经鉴定,涉案房间北墙床上床单上的人精斑迹和北墙边地面上纸巾上的人精斑迹与被告人马某某血样在D3S1358等23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被害人桔克某某阴道拭子未检出人精斑。
       被告人马某某庭审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承认案发时以阴茎插入被害人阴道的方式与被害人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被告人马某某的辩护人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被告人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对被告人宣告缓刑:1、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选择认罪认罚制度,认罪态度积极,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宽处罚。2、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可减少基准刑 20%。3、被告人是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前科,没有受到过任何治安处罚,可从宽处罚。4、被告人爸爸已经去世,妈妈也改嫁,没有合格的家庭教育,且被告人也刚成年不久,一时冲动犯下错误,请法庭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争议焦点
       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处理结果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人马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于2022年2月17日被羁押,于2022 年5月 16 日被取保候审,可折抵刑期 89 日,即刑期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27日止)。
      【案例评析
       本案中,被告人马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性自主意识弱,性侵害行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伤害更为严重,应给予更严格的保护,因此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依法应当从严惩处。被告人马某某的行为属于陌生人之间的暴力型强奸,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恶劣,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身心危害极大,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从从轻、减轻处罚方面处罚,且被告人马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故法院最终还是从轻、减轻处罚。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2022)YHXS0109档案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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