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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律师助力非婚生子女成功获190万遗产补偿
发布时间:2026-03-18 1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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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由】法定继承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某某(男)、某某(女),法定代理人某某(系两原告母亲),均居住于广东省梅州市。两原告系某某与被继承人李AA所生非婚生子女。2022年8月,经广东正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所鉴定,已明确李AA系两原告的生物学父亲。

       2024年8月,李AA因病离世,遗留有多项财产,包括两处房产,以及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股权。被告某某(女)、某某(男)、某某(女)分别系李AA的妻子、儿子、母亲,三被告于2024年8月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确认了上述房产归属,且被告某某、某某擅自将李AA名下的公司股权转移至自身名下,未对两原告的继承权益予以考量。

       法定代理人某某就两原告抚养及遗产分割事宜与三被告多次协商无果后,为维护两原告的合法继承权利,委托广东国晖(梅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诉讼,向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两原告与李AA的亲子关系,判令两原告继承相应房产份额及股权折价款(暂计110万元),并要求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评估鉴定费。

      【争议焦点

       两原告作为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法定继承权;两原告应继承的遗产范围及具体份额如何确定。

      【处理结果

       本案经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一、三被告共同向两原告支付补偿款190万元(分期支付);二、两原告法定代理人承诺140万元补偿款专款专用,用于两原告日常生活及学习;三、三被告若有一期逾期支付,两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350元,由原、被告各承担3675元,三被告承担部分于2025年11月7日前支付给两原告;五、双方就李AA全部遗产再无其他争执,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效力,本案圆满办结。

      【案例评析

       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聚焦案件核心,一方面依托已有的亲子鉴定意见书,扎实固定两原告与被继承人的亲子关系证据,另一方面全面梳理被继承人的房产、股权等遗产线索,通过企业信用报告等材料核实股权转移情况,明确遗产范围及被告侵权事实。

       庭审中,律师紧扣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清晰阐述两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案件实际情况,积极推动调解进程。律师以专业的法律分析、充分的证据准备和灵活的办案策略,既维护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定继承权利,又促成双方达成和谐解决方案,高效化解纠纷。

      【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2025)MHMS0128档案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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