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涛律师以外儒内法作为治学追求。秉承诚信、专业的执业准则。坚持原则性,讲究灵活性。对待每一案件,设计合法、有效的服务方案。在工作中维护了当事人的实际利益。
私募基金领域,刘海涛律师先后为深圳前海蓝色郁金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朝乾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利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榕树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已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
经济纠纷领域,刘海涛律师曾代理过以下案件: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春风路证券营业部委托理财纠纷案; 深圳市博格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纠纷案; 深圳市坤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深圳市蔡屋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案; 江西省寻乌县桠髻钵山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电力企业诉寻乌县人民政府行政管理纠纷案; 建省泉州市柯某某诉晋江市人民政府案;香港梁某某诉梧州海关行政管理纠纷案; 代理喜恩碧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控告公司管理人员集体职务侵占案;代理东莞市华夏工控有限公司控告法定代理人挪用资金案; 创金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案等。
法律顾问领域。刘海涛律师担任以下企业的法律顾问:喜恩碧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友志达实业有限公司;伊美雅制衣(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润邦综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精雅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汇业融资服务有限公司景田分公司;深圳市弘高电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