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清产核资及年度审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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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清产核资及年度审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某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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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深圳市某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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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用遵守。
一、业务范围与目标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1.对某集团(以下简称甲方)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含下属二级核算单位、分支机构等)截止清产核资基准日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及权益状况、二零零八年度的损益表进行清查。
2.对甲方2008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相关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对甲方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及甲方下发的国资监管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对甲方内部控制提出管理建议。
(二)目标
1.乙方的清查将根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之规定实施,包括对被清产核资单位的有形资产全部采取盘点程序、对银行存款、往来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采用函证程序、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存货价值、长期投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应交税费应采用重新计算程序,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进行审查,对财务报表所包含或应包含的信息进行验证。对资产产权证明、债权债务的协议进行检查,以及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并分别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被清产核资单位的清产核资报告及甲方合并清产核资报告和管理意见书,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会计报表。
2.乙方通过对甲方的年度审计工作,出具集团审计报告。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清产核资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乙方在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工作中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委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督促被清产核资和审计单位配合开展清产核资、年度审计工作,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协调被清产核资和审计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负责监督和检查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度、质量及纪律的遵守情况。发现乙方在清产核资、年度审计工作中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为乙方提供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报告模式、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明细表格式和有关政策规定文件。
5.协调解决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中出现的问题。
6.按本合约书的约定支付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
7.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现行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文件开展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出具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报告。
2.乙方有权依本合约的约定收取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
3.乙方有权要求被清产核资和审计单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会计资料等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工作必须的材料,并可以根据需要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4.必要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出面协调及协助解决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工作的问题,排除干扰及妨碍。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切实按照合同或约定履行职责。
2.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受主观和非法利益的影响而虚报、瞒报和弄虚作假,不得利用到企业完成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业务的机会谋取利益,严禁接受企业贿赂、与企业相互串通低评、漏评资产。
3.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乙方须对所出具的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自行承担可能因资料遗漏、缺失等造成工作量估计不足的风险。
5.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以及被清产核资和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和披露。
6.在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工作,并按甲方规定填报有关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明细表,出具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报告,提交数据软盘。
7.对于在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中不能明确的问题应当及时向甲方汇报。
8.不得将本合约书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者。
9.甲方在必要时调阅乙方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工作底稿时,乙方应予提供和配合。
10.乙方对在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工作实施中发现的新线索、新的被清产核资主体,应进行尽责调查,不得遗漏,并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
11. 乙方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被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被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被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被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12.应于2009年____月_____日之前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被清产核资单位的清产核资报告及甲方合并清产核资报告、甲方的集团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
四、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
1.经招标确定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43万元)。
2.甲方应在本合约书签署后,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资金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并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总额的50%,即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在乙方出具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报告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即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以上两笔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均为:由甲乙双方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开户银行账号转账支付。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
2.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均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委员会生效之仲裁规则做出最终裁决。仲裁裁决书是终局的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终止条款
1.甲方根据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其它法定的要求,或因乙方在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工作中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致使甲方认为乙方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约定的专业服务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约书,且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甲方已经支付乙方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总额50%的部分,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该笔费用如数返还甲方,返还方式为:由甲乙双方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开户银行账号转账。
2.在因甲方原因终止合约书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就乙方于合约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支付合理的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并且乙方不承担因终止履行本约定书所产生的任何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合理的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由乙方从甲方已经支付乙方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费用总额50%的部分中予以扣除,乙方应自扣除之日起3日内将余额退还甲方。
3.除前述本条第一款约定的事由外,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终止本合约书。
4.本合约书的第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五条和第六条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不因本合约书终止而失效。
七、下列文件均为本合约书的组成部分
1.乙方投标文件;
2.乙方中标通知书;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乙方应提供的下列资料:
(1)乙方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与本次清产核资和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评估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以及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出具的无违规经营证明;
八、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2009年8月30止。乙方此前与甲方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同时废止。
2.本合约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_________(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双方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一、违约责任 除因委托人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甲方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被清产核资单位的清产核资报告及甲方合并清产核资报告、甲方的集团审计报告和管理意见书,甲方可以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剩余50%的费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名盖章) 合伙人:(签名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