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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聘请我所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2004年10月在原深圳市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产权管理和资本运作为主要职能,注册资本46亿元人民币。作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辅助平台,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市国资委授权对部分市属国有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作为深圳市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中剥离资产的整合处置平台;承担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按照市国资委要求进行政策性和策略性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