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3月,深圳市烟草专卖局聘请我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原名深圳市烟草公司,1986年7月1日经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同时,筹建深圳卷烟厂。同年10月,经深圳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深圳市烟草专卖局"挂牌;1991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市烟草公司更名为广东省烟草公司深圳市公司。
深圳市烟草专卖局的职能包括: 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在辖区内行使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