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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祥利电器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聘请我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祥利电器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是由香港祥兴集团投资创办的外商独资企业,祥兴集团有着20多年的优秀历史,由于集团注重产品质量、讲求企业信誉,多年来深受国内外客户的青睐与好评,发展势头异常迅猛。1991年投入巨资建设成立的祥利工业园区和祥利大厦,集开发、设计、生产、质检、销售、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以快速、优质、高效的方式向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2007年度的纳税额已达到2140141元。
祥利电器以小家电产品为主导生产方向,包括脚部按摩器、吸尘器(充电、直插电、汽车用)、电吹风、充电电筒、强光射灯、手提按摩器、暖风机、门铃、蒸面器、胡椒机、香薰机、化妆盒等十二大系列近百种产品。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洲、澳洲、东南亚和日本等地。近年来,祥利电器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祥利的产品已经遍及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