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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深圳市宝安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深圳市宝安区残疾人联合会)续聘我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深圳市宝安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一九九○年九月,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其职能是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协助政府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宝安区现有残疾人7800多人,区残联的宗旨是: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区残联成立十多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前沿优势,更新观念,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努力开拓残疾人事业,在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文体、生活福利和扶贫解困等方面取得了成效。由于成绩显著,被国务院(省、市)残工委授予“全国(省、市)残疾人工作先进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