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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聘请我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市政、园林、环卫 和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职能机构,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我局。
市辖六个区均设立了城管局(城管执法局),由我局进行业务指导,基本形成了市——区——街道办(镇)三级城市管理架构。深圳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自然环境得到了良好保护, 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它已成为“中国园林城市”、“ 中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并于 1992年获得了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人居荣誉奖”,1999年在第20届国际建协大会上获得了“艾伯克隆比爵士(城市规划/国土开发)荣誉提名奖”。2000年成为中国第一座取得国际“花园城市”称号的城市。市城管办因在其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连续五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文明单位”称号。
深圳是一座新兴城市,是一座充满活力的城市,是一座年轻的城市。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和游客,我们精心设计了我办(局)网站,并定期把最新的资料存在网站上,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您的支持与帮助,将成为我们前进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