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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清远市恒远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聘请我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清远市恒远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2004年12月经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 为全方位参与清远市城市化建设的整体战略,2005年1月,公司竞得清远市新城中心区B32号地块约215***平方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总开发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21亿元人民币。2009年春节前后,B32地块项目的设计工作开始启动。2009年7月份该地块经清远市地名办批准,正式命名为“凤城郦都”。为持续超越广大客户对居住楼盘的高素质要求,凤城郦都项目的设计由国内外知名设计院操刀,以确保凤城郦都项目在清远地区的最优性。在凤城郦都,我们将提供更丰富、更优秀的产品给广大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