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调查范围? ---- 如何应对执法机构或警察的搜查、查封和扣押(之五)
1) 调查范围应严格限制在与调查文件中所载明的调查目的相适应的范围内。如果是涉嫌刑事犯罪的搜查或扣押,搜查范围及所扣押物品等应严格限制在与犯罪有关的、搜查令载明的范围和物品上及搜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作为犯罪证据的物品上。而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的扣押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2) 对于被扣押的图片或样品,公司都应该复制、备用。
3) 对公司住址进行调查一般理解上应是涵盖了对公司计算机内存储的文件及来往的邮件进行调查。但公司有权拒绝没有相应资质的调查人员使用公司的计算机以免损害计算机软硬件。如果调查人员要扣押计算机U盘或硬盘,则公司应制作备份。另外,对公司的调查并不当然包括对公司人员进行搜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搜查,搜查人员应出示相应的搜查证。
4)许多法律特别是法规并没有赋予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讯问公司雇员的权力。除非经特别授权,公司可提前提醒公司所有员工不得和调查人员谈论任何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